逾期执行的利息是是需要加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国家依法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只要是利率超出年利率36%,超出部分的利息不用偿还。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4.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利率标准又约定了利息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5.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利率标准又约定了利息的,可以划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
6.当事人对既有约定又约定了利息的,在合同中可以按照固定利率计息。
7.当事人对既有约定又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8.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计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