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贷,算违约?解读来了提前还房贷是否可行?银行设置还款门槛合理合法吗?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霄的专业解读!提前还房贷是否可行?违约吗?关于提前还房贷是否构成违约,应当看借款人和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双方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贷款,则提前还贷不构成违约。
最近掀起一股提前还款潮,据说是因为提前还款后可再次低利息贷款,一进一出可节约很多利息但银行就是牛,为了让你打消这个念头,于是就说业务忙让你提前预约,少则一个月,多则三个月,很多人被折腾几次后就放弃了。提前还款又是预约,又是交违约金的,这是不是银行的霸王条款!这样的做法与国家搞活二手房消费流通的本意背道而驰,不得人心!其实,从银行的背后逻辑可以看出,为了获得稳定的贷款利息收入而故意为之。那不是电脑上三下五除二就能处理的事情,为何要如此行事呢?还个贷款的账目处理是高科研需要大半年的时间吗?
借钱半年不还银行钱,你银行有权查封,而还你钱,你又来个刁难,借故提前还贷的人多,不能及时办理。针对银行的这种做法完全是违背了最起码的有借有还的公序良俗道德原则。银行难道是从美帝国主义哪儿学的霸凌,老子天下第一,就是我说了算吗?没想到借钱容易,还钱还成了难事。卖房都是急需资金,买房也是为了早日有房住。也就是说买家出售按揭贷款抵押的房子,至少要等大半年才能办理过户手须。
然而,在此时,个别银行阴阳怪气,产权人出售银行贷款抵押的房子,与买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并收取了定金之后,产权人到银行预约还款解除抵押以利尽快完成交易过户。国家为了扶持刚需购房,活跃房地产市场经济流通,一系列政策降低了房贷利息,本来是件好事,变相减轻了刚需购买高房价承受的月供压力。近来,一些银行,甚至还有个别国有银行的做法不仅让人费解,更令人气愤。
1.手中有现金的人,因为每月利息支出降低,与现行存款利息收入差距减小,不需要考虑提前还款就达到了目的,手中现金功能释放,可以流入的投资类型增加,对银行来讲,虽然降低收入预期,但是至少保住了贷款,不是完全失去收入2.需要降低利息支出而转经营贷的人,不需要冒风险,降低了利息支出,每月可支配收入增加,可以释放更多消费能力。1.存款利息与贷款利率差距过大,接近一倍,手中现金预期存款利息收入太低,不如提前还款降低贷款利息支出2.现行贷款利率低,与存量房贷款利率差距过大,提前还款转经营贷降低利息支出降低存量房贷款利率的好处是什么?提前还贷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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