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黄金价格74元/克,2023年黄金价格430元/克。如果按照银行利率3.5%计算,74块人民币存款20年本利和为147元,而一克黄金价格20年后已经是430元,二者绝对相差283元,相对相差2.93倍,记得2003年小工价格25元/天,2023年至少200元/天,因货币超发引起的通货膨胀至少20倍,如果算是房地产泡沫至少100倍,再算上医疗和教育至少200倍,所以。
这种情况下,因为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就要依据民事诉讼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高度盖然性原则来判定最终的事实。也就是说,只要王先生将钱存到了银行,双方就达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银行有义务保障王先生的存款安全,但现在的情况是,王先生的存款莫名其妙的失踪了,导致双方之间产生了纠纷。1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按照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员工因执行工作人员侵犯他人权益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这个责任必须由银行来承担。事后,网友对此事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银行不可能为了1000多元丢了信誉,所以应当是储户的问题,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王先生办理了卡折一体账户,卡里的1000多元钱被王先生通过银行卡取走了,所以银行查询不到也有网友反驳称,虽然银行不可能作假,但如何排除银行员工监守自盗呢?目前,银行就此事尚在进一步查询中。
况且自己确实没有取钱,银行一会80多元一会200多元,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王先生当即傻了眼,如果真是自己取走了,那就请银行拿出取款明细,怎么能够凭空怀疑自己将钱取走呢?几天后,银行打来电话告诉王先生,存折的余额查清楚了,应当是200多元,不是80多元,其他的钱肯定是被王先生取走了。王先生觉得异常无比,便坚称自己没有取钱,要求银行给自己一个说法,银行柜员见状,只得将存折留下来,告诉王先生要去银行的后台系统查询。
近日,王先生在对家里进行大扫除时,从家中搜出一张老旧存折,日期显示是20年前办理,通过存折上打印的明细可以看出,最后一次存款的日期是2003年,当时存了1000元后,存折余额显示还有1216.33元。陕西西安,一男子从家中翻出一张老旧存折,余额显示还有1200多元,不料男子去银行取钱时,却被银行柜员告知只有80多元,男子反馈异常后,银行经查询后表示,应当剩下200多元,但无法提供交易明细。